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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花清瘟涨价240%?今天,深圳发布告诫书



随着多地疫情防控措施调整

人们对家庭常备药的需求提升

连花清瘟、布洛芬等个别药物

出现涨价、缺货情况


最近部分网友反映

这些药品被抢断货后

出现了大幅涨价

比如说连花清瘟胶囊

单盒0.35g*48粒/盒规格的

连花清瘟胶囊售价为102元

而平时只需要30元左右

涨价240%!



针对这种情况

今天(12月7日),深圳出手!
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

将严打哄抬物价!

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12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“线下+线上”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保供稳价提醒告诫会,对国大药行、海王星辰、南北药行等342家单位的从业人员,作了宣讲和提醒。




药品和医疗器械保供稳价提醒告诫函


01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


(一)加强行业自律,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诚信的原则,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,做好当前形势下医药用品尤其是感冒类、退热类药品和抗原试剂盒、家用制氧机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保供稳价工作。


(二)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,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,应当采取必要处置措施,保存有关信息记录,依法承担起相应义务和责任。


02、切实规范价格行为


(一)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规定,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,做到真实准确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

根据《价格法》和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;有价格欺诈行为的,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;对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囤积居奇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行为的,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;对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,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。


(二)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

03、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


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开展药品经营活动。确保药品来源可溯、储运可控、去向可查、质量安全。


接下来

市市场监管局将针对哄抬物价、串通涨价、

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

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

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


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

如发现有药店违反相关要求及规定

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

一经查实

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!


最后

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

深圳感冒类药物供应充足

少量购买一些常用感冒药在家是可以的

完全没必要大量囤、各种囤


🏃🏃🏃

*有什么想说的,欢迎给我们留言哦*

👀


深圳大件事(nandusz)、N视频报道

采写:南都记者 张艳丽

来源: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编辑:李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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